【生輔組】函轉行政院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並自115年2月24日生效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5日臺教學(五)字第1150018445號函辦理。
二、 另重申校內發現電子菸(學生持有或吸食)應進行通報(違法事件-電子菸),並應依教育單位發現疑似毒品施用器具查處流程辦理,若有相關疑義請電繫承辦人討論。
三、 檢附教育單位發現疑似毒品施用器具查處流程及通報表供參。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5日臺教學(五)字第1150018445號函辦理。
二、 另重申校內發現電子菸(學生持有或吸食)應進行通報(違法事件-電子菸),並應依教育單位發現疑似毒品施用器具查處流程辦理,若有相關疑義請電繫承辦人討論。
三、 檢附教育單位發現疑似毒品施用器具查處流程及通報表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