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組】轉知臺東縣115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領域/議題分團輔導員及地方輔導群輔導員公開招募及遴選
本次公開招募類別包括「領域/議題分團輔導員」及「地方輔導群輔導員」,教師得依專長及意願同時報名,說明如下:
(一) 招募對象之資格條件:
1、 本縣國民中小學編制內正式教師,具備3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願意從事教學輔導服務工作者。
2、 具有卓越教學表現由本府教育處科長、督學、輔導分團領域(含議題)召集人或學校校長紙本推薦。
(二) 「領域/議題分團輔導員」,包含全時支援輔導員及部分時間支援輔導員,報名以一領域或議題為原則,報名資料繳交說明如下:
1、 完成核章之領域/議題分團輔導員報名表(附件2)(必附)。
2、 相關文件(如有則檢附):
(1) 近6年(曾任)輔導員聘書。(續聘輔導員免附)
(2) 近6年課程認證、專業證照、獲獎紀錄或專案計畫培訓等證明文件。
(3) 以上如以「影本」繳交,須註明「與正本相符」及加蓋個人私章。
(4) 請將上開檔案掃描合併成1個pdf電子檔後,上傳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cJyjcTeCsDBfrFrRA
(三) 「地方輔導群輔導員」,協助辦理初任教師課程規劃、領域課程長期入校陪伴、無教師證教師陪伴機制及相關教師支持工作,報名資料繳交說明如下:
1、 完成核章之地方輔導群輔導員報名表(附件4)(必附)。
2、 相關文件(如有則檢附):近6年課程認證、專業證照、獲獎紀錄或專案計畫培訓等證明文件。
3、 以上如以「影本」繳交,須註明「與正本相符」及加蓋個人私章。
4、 請將上開檔案掃描合併成1個pdf電子檔後,上傳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cJyjcTeCsDBfrFrRA
報名期程: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下午17:00止。
結果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通過者預計於115年7月底前於教育處網站公告周知並發文受聘輔導員所屬學校。
餘相關事項請參閱領域/議題分團輔導員公開招募及遴聘實施計畫(附件1)、地方輔導群公開招募及遴聘實施計畫(附件2)。
(一) 招募對象之資格條件:
1、 本縣國民中小學編制內正式教師,具備3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願意從事教學輔導服務工作者。
2、 具有卓越教學表現由本府教育處科長、督學、輔導分團領域(含議題)召集人或學校校長紙本推薦。
(二) 「領域/議題分團輔導員」,包含全時支援輔導員及部分時間支援輔導員,報名以一領域或議題為原則,報名資料繳交說明如下:
1、 完成核章之領域/議題分團輔導員報名表(附件2)(必附)。
2、 相關文件(如有則檢附):
(1) 近6年(曾任)輔導員聘書。(續聘輔導員免附)
(2) 近6年課程認證、專業證照、獲獎紀錄或專案計畫培訓等證明文件。
(3) 以上如以「影本」繳交,須註明「與正本相符」及加蓋個人私章。
(4) 請將上開檔案掃描合併成1個pdf電子檔後,上傳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cJyjcTeCsDBfrFrRA
(三) 「地方輔導群輔導員」,協助辦理初任教師課程規劃、領域課程長期入校陪伴、無教師證教師陪伴機制及相關教師支持工作,報名資料繳交說明如下:
1、 完成核章之地方輔導群輔導員報名表(附件4)(必附)。
2、 相關文件(如有則檢附):近6年課程認證、專業證照、獲獎紀錄或專案計畫培訓等證明文件。
3、 以上如以「影本」繳交,須註明「與正本相符」及加蓋個人私章。
4、 請將上開檔案掃描合併成1個pdf電子檔後,上傳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cJyjcTeCsDBfrFrRA
報名期程: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下午17:00止。
結果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通過者預計於115年7月底前於教育處網站公告周知並發文受聘輔導員所屬學校。
餘相關事項請參閱領域/議題分團輔導員公開招募及遴聘實施計畫(附件1)、地方輔導群公開招募及遴聘實施計畫(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