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組】轉知內政部「消防法第21條之2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範圍、項目與危害風險標示板之等級、內容、顏色、大小及設置位置」公告
一、 依教育部114年6月4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57994號函、內政部114年5月29日內授消字第11416022322號函、台內消字第11416023853號函及台內消字第11416023863號函辦理。
二、 對於本次修法內容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內政部郭哲男視察,電話:(02)81959624。
一、 依教育部114年6月4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57994號函、內政部114年5月29日內授消字第11416022322號函、台內消字第11416023853號函及台內消字第11416023863號函辦理。
二、 對於本次修法內容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內政部郭哲男視察,電話:(02)81959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