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轉知: 「113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辦法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臺東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上傳方式:申請國小階段者由設籍學校上傳。
三、申請期程:
(一)家長繳交申請案至設籍學校: 113年4月1日至4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學校初審時間:113年5月1日至5月15日。
(三)學校上傳申請案時間:113年5月1日至5月17日。
四、新案申請資料如有不完備處,各校應初審,並主動聯繫申請學生家長,俾利資料完備。
五、檢附公文、非學公告(民眾版)、非學條例、個人申請及計畫書、團體申請及計畫書、機構申請及計畫書、與學校合作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