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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組】函轉交通部會銜內政部修正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4條、第9條,並自115年1月31日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說明:    依教育部115年2月5日臺教社(一)字第1150012488號函轉交通部115年1月30日交運字第1155000913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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