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組】轉知農業部增訂並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條文」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2月26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22156號函轉農業部114年2月25日農授林業字第1140206485號函辦理。
二、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71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三、檢附教育部來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294/49776
一、依教育部114年2月26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22156號函轉農業部114年2月25日農授林業字第1140206485號函辦理。
二、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71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三、檢附教育部來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294/49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