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組】轉知臺東縣政府於113年8月5日至8月7日辦理「113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24小時(經歷)認證研習」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9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044438號函暨本府113年度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計畫辦理。
二、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十條及第十八條規定略以,學校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並依法取得認證。本縣所屬學校仍未取得經歷認證之國中、小校長(含儲備校長)、主任等應優先參加24小時環境教育認證研習,以有效提升校長、主任取得教育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之比例。
三、 實施地點:臺東縣臺東市岩灣國民小學(二樓視聽教室)。
四、 旨項研習由本縣興隆國小承辦,參加人員請於113年7月26日(五)前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站報名(https://www1.inservice.edu.tw/),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陳婉君主任089-531283。
五、 依據環境教育法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辦理,須全程出席課程,方可授予研習證明;如有缺課者,僅提供研習時數登錄。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9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044438號函暨本府113年度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計畫辦理。
二、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十條及第十八條規定略以,學校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並依法取得認證。本縣所屬學校仍未取得經歷認證之國中、小校長(含儲備校長)、主任等應優先參加24小時環境教育認證研習,以有效提升校長、主任取得教育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之比例。
三、 實施地點:臺東縣臺東市岩灣國民小學(二樓視聽教室)。
四、 旨項研習由本縣興隆國小承辦,參加人員請於113年7月26日(五)前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站報名(https://www1.inservice.edu.tw/),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陳婉君主任089-531283。
五、 依據環境教育法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辦理,須全程出席課程,方可授予研習證明;如有缺課者,僅提供研習時數登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