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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美感推動】轉知「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設置及運作要點」第2點、第3點修正規定。

主旨:「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設置及運作要點」第2點、第3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10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057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0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0577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林昕曄老師(電話:02-773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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