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國立臺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115年護理師甄選

報名資格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外國國籍者。兼具外國國籍者,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應於進用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進用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手續及取得證明文件;屆期未能取得者,依法撤銷進用資格。
二、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三、 經公務人員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四、 具實務工作經驗4年以上(含4年,上述工作經驗須檢附服務證明,年資採計至報名前一日止),門診年資不採計。
五、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之任用資格、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未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第1項之情形。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學校各項衛生及健康促進等相關業務。
二、 配合學務處衛生組相關業務規劃與執行(菸害防制、健康體位、疫苗接種...等)。
三、 本校師生健康護理工作、健康檢查異常追蹤及矯治、個別或團體衛教。
四、 衛生保健器材之請購及管理。
五、 學生各項健康資料電腦建檔及上傳。
六、 傳染病防疫規劃、控管及通報(肺結核、流感...等)。
七、 協助事故緊急救護、聯繫照護事宜及緊急傷病送醫照護(家長無法立即前來)等。
八、 協助校內職業安全健康檢查等相關工作及配合參加訓練。
九、 其他業務臨時交辦事項。
錄取名額:護理師(師三級)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公告錄取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者成績及各方面表現不符期望者,正取、備取得從缺。
公告日期及方式:自115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止刊登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站網址、本校網站(https://nttues.nttu.edu.tw/)(簡章請自行下載)。
報名方式、時間(分為初試及複試二階段):
一、 報名方式:本甄選採現場報名(辦理書面資格審查),通訊、網路報名概不受理。因故無法親自報名者,得委託親屬代為辦理。受託人須備妥「報名委託書」及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
二、 報名應檢附文件如下:
(一) 報名表(含簡要自述)正本(請貼妥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
(四)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五) 考試(含檢覈)及格證書影本。
(六) 取得護理師證書後之護理師服務年資證明書影本「報考人所檢附證明文件不完整、無法辨識為護理師之職稱、工作單位(如病房…)、工作內容、服務起迄年月日或未加蓋(機關、機構、學校關防)者,不予計入年資」。
(七)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附)。
(八) 原住民族身分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九) 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影本(無者免附)。
(十) 近5年護理人員考績證明書影本(無者免附)。
(十一) 急救證照影本(如:ACLS急救訓練合格證書等,無者免附)。
(十二) 切結書正本。
(十三) 其他個人專長及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文檢定證明、ACLS急救訓練合格證書,無者免附)。
(十四) 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整(報考人請務必詳閱本簡章之報名資格條件,並自行審慎檢核是否符合應考資格,如經繳費後,恕不受理退費。)。
三、報名時間地點:自115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止(於上班時間08:00至12:00、13:00至16:00),至本校人事室報名(電話:089-322047分機881、892)聯絡人劉小姐,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名者,不予受理。
備註:
(一) 所提出之證明文件,經審查合格者,始可採計;所有採計年資合計後,不足1個月部分,不予採計;所附證明文件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均不予採計。
(二) 公私立學校擔任護理教學,非實際臨床工作者,其任職年資不予採計。
(三) 公私立地區醫院以上之服務證明書,應註明下列內容,未註明者,該服務證明書服務年資不予採計:服務單位、職稱、工作內容、服務起迄年月日(如曾有留職停薪或兼任應註記期間)。
(四) 如任職為委外單位或實習之服務年資,均不予採計。
(五) 上述所附服務證明文件應加蓋「機關(機構)關防」,如未加蓋機關關防不予採計,惟機關(機構)證明格式以電子簽章列印表示者,應加蓋經手人職名章以示正本,且該文件不得有任何塗改,始得採計。
(六) 經初試成績評定符合參加複試資格者,應依本校公告之時間及地點參加複試,未依規定報到者,視同放棄複試資格。

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