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活動組】臺東縣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說明:
一、 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縣賽重點摘述如下:
(一) 競賽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二) 比賽項目: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西畫類。
(三) 重要時程:
1、 作品送件:115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依各校所屬鄉鎮市位置之律定時間送件。
2、 作品清冊、保證書傳送截止日:115年9月24日至9月25日;高中(職)組作品清冊電子檔須附有100-200字作品介紹;紙本清冊1式2份併作品繳交至寶桑國小學生活動中心。
3、 書法類現場書寫報名表電郵傳送截止日:115年9月10日至9月25日。
4、 書法類現場書寫:115年10月11日下午1時至1時30分假寶桑國小學生活動中心報到、下午2時開始書寫。
5、 評審日期:115年10月14日。
6、 成績公告:115年10月15日。
7、 得獎勘誤申請期程:115年10月16日。
(四) 書法本(115)年度不需送件,直接於寶桑國小學生活動中心參加現場書寫。
三、 各校參賽作品件數:
(一) 國小組每一學校應選送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版畫類及水墨畫類各組作品各1至10件;設有美術班之學校,參賽美術班組之類別(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可送1至15件。
(二) 國中組及高中(職)組每校應選送西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各組各1至10件;如設有美術(工)班(科)組(包括藝術與設計類群)之學校,可送1至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