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並自115年5月26日生效。

一、依教育部115年5月29日臺教人(一)字第1150054382號書函轉行政院115年5月26日院授人組字第11520003841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