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才班召集人】轉知「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藝術才能班活動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
主旨:「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藝術才能班活動實施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52600757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5年4月28日臺教師(一)字第1152600757B號函辦理。
二、 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公文.pdf
公文2.pdf
附表.pdf
教育部令.pdf
修正規定附件.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