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轉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桃園市、臺南市及高雄市之中央社會住宅招租資訊一案。

依教育部115年5月20日臺教人(一)字第1150051445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