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臺東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
| 二、 | 本案係針對個人實驗教育,因屬國民教育階段者,本府委由各校受理申請。至屬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由本府委託本縣武陵國小受理申請。餘申請重點與細節得參考本縣補充規定。 |
| 三、 | 申請期程說明如下: |
| (一) |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新案申請繳交期程:115年4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 (二) | 學校初審期程:115年5月1日至5月15日。 |
| 四、 | 申請國中、小階段者由設籍學校初審後上傳 |
| 五、 | 另學校於受理個人實驗教育計畫申請後,應成立專案小組,且應於受理申請截止後,七日內召開專案會議,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召開會議。期間請主動聯繫家長,俾利資料完備後相關再行申請事宜。 |
| 六、 | 計畫申請者得參考課綱的大方向,如核心素養項目、階段性目標等,另有關課程內容設計建議參照十二年國教課綱所規範各學習階段之學習領域與重大議題進行規劃。 |
| 七、 | 檢附個人實驗教育計畫申請書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