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及114學年度實施計畫(含申請表)

一、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校依照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依限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 學業優秀獎學金: 第1學期請於114年10月15日前、第2學期請於115年4月15日前,將申請資料造冊函送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以下簡稱長億高中)。

(二) 才藝優秀獎學金:

1、教育部所轄學校:於115年5月15日前彙整造冊函送長億高中。

2、 「主辦單位」需為「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所發放之獎狀,其餘皆不符合本獎學金申請條件(常見不符合如下:教育部體育署、各地方政府、○○協會/總會等)。

二、 請貴校確實審核申請資料,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

三、 有關本要點、申請文件、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請至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網站(https://cyhs.tc.edu.tw/index.php)首頁「校園重要公告」下載;倘有任何疑問,學業優秀獎學金部分,請洽長億高中陳先生,(04)22704022分機109;才藝優秀獎學金部分,請洽長億高中游小姐,(04)22704022分機108。

 

擬申請本獎學金者,請於下列時間前繳交至註冊組,俾利彙整、審核送件: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114年9月30日前(上學期)、115年3月31日前(下學期);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115年4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