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處】補助參加「113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教師培訓實施計畫-教學輔導教師研習暨實務探討(選修)」

一、請有意願且符合資格之教師致電教育處課發科承辦報名,教育處每場次僅補助5名參加人員差旅費,差旅費請參加教師依「臺東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核實向臺東縣政府教育處報支。
二、為鼓勵本校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113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教師培訓實施計畫—教學輔導教師」認證,可薦派2位教師,給予公假和課務排代。
三、第二和四場次適逢假日,給予二年內核實補休,惟課務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