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轉知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宣導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一案
依陸委會114年2月11日陸法字第114040013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臺教人(二)字第1144200522號.pdf
陸法字第1140400131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