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18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006728A號函轉環境部113年1月15日環部授化字第1138100829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綠色化學推廣,擴大知識傳遞效益,普及科學觀念,達到風險溝通、知識建立成效,該署辦理「113年度補(捐)助民間團體或學校推廣綠色化學公開徵求案計畫」。
三、 計畫申請辦法詳如附件,請視需求參與。
(一)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3月29日(星期五)止。
(二) 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止。
(三) 申請對象:民間團體或學校(大專校院及國民小學,同1民間團體或學校僅能提出1申請案)。
(四) 推廣對象:學校師生、一般民眾及原住民族(推廣於師生、易受傷害族群及原住民族優先)。
(五) 徵求主題:辦理應用或建置綠色化學或無毒家園之教材、動畫、繪本、桌遊,或辦理研習、教育推廣、競賽等活動。
(六) 件數及額度:
1、 原則每案上限新臺幣(以下同)15萬元,總經費120萬元。
2、 化學署得依案件實際申請情形及審查結果,於總金額內,調整補(捐)助案件核定之數量及金額。
四、 檢附旨揭公開徵求案計畫書,若有公開徵求案相關問題,請洽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李昱宣技士,電話02-23257399,分機55511,聯絡信箱:yusyuan.li@moenv.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