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務組】轉知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以本土語言標注臺灣地名計畫(第2階段)」成果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1日臺教社(四)字第1120039837A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成果已公布於「語文成果網」(網址:https://language.moe.gov.tw/)中「語文推廣類」 > 「本土語言資源」項下,網站圖示說明如附件1,鼓勵教師於教學中運用。
教育部委託臺灣大學辦理「以本土語言標注臺灣地名計畫(第 2 階段)」計畫成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