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
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6點、第7點、第11點,並自111年7月18日生效
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95024號.pdf
修正對照表.pdf
修正 總說明.pdf